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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劳保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


来源:品牌营销中心    更新时间:2018-05-31 15:23:02   浏览次数:7156

  特种劳保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特种劳保用品安全标志管理工作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定的特种劳保用品安全标志管理机构实施,受指定的特种劳保用品安全标志管理机构对其核发的安全标志负责。

  必须有特种劳防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合格证、检测报告及特种劳防标志证书
  首先、你要取得销售劳保用品的经营资质;
  第二、你要有你说销售特种防护用品的相关证件:QS、LA、营业执照、产品检测报告
  特种劳保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加盖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印章,由盾牌图形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编号组成。标识采用盾牌形状,取“保护”之意。盾牌中间采用字母“LA”表示“劳动安全”之意。标识边框、盾牌及“安全防护”为绿色,“LA” 及背景为白色,标识编号为黑色。编号采用三层数字和字母组合。第一层为授权年份;第二层为生产企业所属省级行政地区的区划代码;第三层为产品名称代码和授权顺序。

  生产特殊劳保用品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有满足生产需要的生产场所和技术人员;
  (三)有保证产品安全防护性能的生产设备;
  (四)有满足产品安全防护性能要求的检验与测试手段;
  (五)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六)有产品标准和相关技术文件;
  (七)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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